一、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询价采购办公设备一批,拟挂网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本项目需求的办公设备。
3.服务要求:能依照合同按时按质交接需求的办公设备。
三、完成时间
2019年4月1日前交付所需的办公设备。
四、质量标准及采购预算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采购预算:
(一)一包:联想一体机4台,最高限价2.3万元(详细配置参数见附件一)。
(二)二包:华为笔记本3台,最高限价2万元(详细配置参数见附件一)。
(三)三包:联想台式电脑14台(配置分为2款,款式一:5台、款式二9台)最高限价5.7万元(详细配置参数见附件一)。
本项目共分3个包,在评审过程中各包采购限价不可以临时变更,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注:每包需求数量或有部分调整,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及确定成交方式:
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提供的资料进行报价。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于2019年 3 月 28日下午4:30前按采购文件第三章格式准备报价资料,并将资料递交到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逾期递交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2、询价小组将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4:30 在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启收到的所有报价文件,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在符合采购要求和服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取报价最低的一家作为首推供应商(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议价)。如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作并列首推供应商分别议价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望江路236号;
联系人:饶先生;
电 话:0830-3152909。
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7日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若采用评分法时,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下“注”内容,仅作为投标文件的编制说明,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可能有些内容并未提供相关格式,采购人须自行添加相关内容。
四、请投标人按本章下文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资料准备。
所有投标资料必须密封装袋,加盖公章。
格式1-1
投标人具备供货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格式1-2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直,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作协议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作协议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1-4
xxxx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xxxx”项目采购文件后,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投标竞价。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包报价为 万元整。(大写: )。
三包报价为 万元整。(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本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xxxx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