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新能源停车场-胡市停车场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一
各潜在的投标人:
一、工程里清单PDF版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4条4 .其他说明:4.3请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excel 格式)及与清单报价文件一致的同望软件编制的预算文件软件版一并拷入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提交。
修改为:工程里清单PDF版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4条4 .其他说明:4.3按电子标要求,不再提交U盘。
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里清单excel版电子文档以本次上传的excel版电子文档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调整后内容如下:
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的“信用交通·四川”网站和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信用等级作为评分标准,若某个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上述两平台网站中只有一个信用等级,以该信用等级为准。若某个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上述两平台网站有两个信用等级,以低等级的信用等级为准,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A+、A、B、C从高到低分别对应“信用交通·四川”的AA、A、B、C。
各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得分分别为标准分的100%、80%、60%、0%。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交通·四川”网站和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到的信用等级为准。在上述两平台网站均查询不到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默认其信用等级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的C级。
联合体投标的,若某个联合体有两个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以其中信用等级最低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该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四、开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9月 10 日 10 时 30 分
五、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9月 9 日 18 时 30 分
招标人: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