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小市智慧老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升级工程项目策划方案、概念规划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书)
至各投标人: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龙马潭区小市智慧老城及配套基础设施升级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一、招标公告2.2项目招标范围及设计技术要求:原2.2.2.1.现状建筑调研部分:建筑肌理特征、建筑风貌分类、建筑质量分类、建筑结构分类、风貌建筑测绘(对于风貌保留完好或风貌特征明显的典型建筑进行测绘)、建筑档案(建筑平面布局、建筑立面特征、建筑细部特征、建筑空间特征、建筑屋面组合形式)等。
现更正为2.2.2.1.现状建筑调研部分:在项目区域内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保留的历史文化建筑和街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并对区域内历史文化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进行建筑肌理特征、建筑风貌分类、建筑质量分类、建筑结构分类、风貌建筑测绘(对于风貌保留完好或风貌特征明显的典型建筑进行测绘),建立建筑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平面布局、建筑立面特征、建筑细部特征、建筑空间特征、建筑屋面组合形式、建筑所处位置、朝向、布局(需提供建筑平面图)、建筑年代、建筑形式、建筑结构、用地面积、建筑分类、建筑功能、建筑和建筑装饰的特点、损毁情况等,需保证所有建筑均有档案。
二、原服务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1.在签署本合同后的7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服务人合同金额的30%(其中,合同金额的20%为定金),计 万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1.在签署本合同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服务人提供意向方案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对意向方案确认后,发包人支付服务人合同金额的30%(其中,合同金额的20%为履约定金),计 万元人民币。若意向方案不能通过发包人确认的,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且发包人不需向服务人作任何补偿。
三、原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如发包人因自身原因,某期费用延迟支付超过15日,经服务人催告后15日内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时,应按照合同总价3‰/日的标准向服务人支付违约金,服务人有权立即停止一切服务乃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服务人因此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后,对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行为有权继续提出交涉,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如服务人因自身原因,没有按时提交各期服务成果的,经发包人催告后15日内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时,每次应按照合同总价3‰/日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服务人逾期超过15日,经发包人催告后15日内仍不履行约定义务时,发包人有权立即通知服务人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服务人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上限不超过该阶段已收设计费总额。
现更正为第九条违约责任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如发包人因自身原因,某期费用延迟支付超过15日,按照合同总价3‰/日的标准向服务人支付违约金,服务人有权立即停止一切服务乃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服务人因此停止服务或解除合同后,对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行为有权继续提出交涉,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如服务人因自身原因,没有按时提交各期服务成果的,每次应按照合同总价3‰/日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服务人逾期超过15日的,发包人有权立即通知服务人解除本合同。
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和服务合同相应内容对应更正,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2021 年 6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