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
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玉带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
日期:2020-11-13 17:00
  • 比选邀请

   比选人拟对 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玉带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进行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玉带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

3建设规模及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融资等。本次比选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

4、项目信息:项目建设用地6亩,其中新建业务技术用房4800平方米,配套地下车位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融资等。

5、酬金计取方式:

(1)送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金额的3‰计算;

(2)送审金额在100-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金额的2.88‰计算;

(3)送审金额在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金额的2.76‰计算;

(4)送审金额在1000-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金额的2.64‰计算;

(5)送审金额在5000-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金额的2.4‰计算;

(6)送审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金额的2.1‰计算;

效益审计费,甲方按项目工程造价审减额的3%支付给乙方;

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合计金额不足2400元,按2400元计算。

5、比选范围:办理结算审计。

6、服务期限:在委托人提供必要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具有法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9人员要求:参选人员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1116日至20201118日到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集团商业楼2楼72-97号招标采购部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1120   9    30  分,地点为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集团商业楼2楼72-97号开标评标室

五、本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龙驰集团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集团商业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5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