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龙马大道-香林路、蜀泸大道-长桥路口道路缓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0-06-18 10:10

比选人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马大道-香林路、蜀泸大道-长桥路口道路缓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拟通过国内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中选人。

  1. 项目名称:龙马大道-香林路、蜀泸大道-长桥路口道路缓堵改造工程。

2、建设规模及内容:龙马大道-香林路原绿化带改造为右转专用车道(钢筋砼加沥青路面)、蜀泸大道-长桥路口绿化带改造为红绿灯控制路口(钢筋砼加沥青路面)。

3、工程内容:

3.1本工程项目内容:龙马大道-香林路、蜀泸大道-长桥路口道路缓堵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3.2建设地点: 龙马大道-香林路、蜀泸大道-长桥路口

3.3本次劳务比选范围:主要施工内容:根据现场实际及牵头部门要求绘制施工图、施工图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材料采购工作范围,中选劳务班组承担甲供材以外施工内容(即龙马大道-香林路原绿化带改造为沥青路面右转专用车道),以缓解沱江三桥出场交通拥堵;蜀泸大道-长桥路口绿化带改造为沥青路面(红绿灯控制路口),以临时分流沱江二桥、沱江三桥出城交通)

3.4 甲供材范围: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砼。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 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具备建筑劳务分包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于2020年 6 月 18 日至2020年6 22 9:00-17:00北京时间),自贸区17区2层二排72-97号招标采购部领取免费比选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比选时间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6 23 0930分,地点为泸州市龙马潭区自贸区17区2层二排72-97号招标采购部

  1.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方式。

五、比选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泸州西南商贸城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 020000039238

交款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比选响应有效期一致。

六、公告发布:

本比选邀请在龙驰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自贸区17区3层北二段72-97号招标采购部;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0830-315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