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
事业大楼新建食堂装饰装修项目劳务分包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0-04-29 12:30

比选人拟对事业大楼新建食堂装饰装修项目劳务分包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进行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事业大楼新建食堂装饰装修项目劳务分包采购

3项目地点: 龙马潭区事业大楼一层

4项目内容

本次比选旨在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具体采购如下:

  1. 招标范围:

1.1本工程项目内容:为满足职工用餐需求,区机关事务办拟在事业大楼设置新食堂,施工内容大致包括:原办公室隔墙拆除、地砖修复、食堂区域原石膏板吊顶及工作台拆除、顶棚喷色、包间吊顶安装、灯具更换、室外地面回填及硬化、新建三级隔油池(含管道安装)、水电安装、更换雅间门、防水铺设、局部玻璃拆除、墙面乳胶漆等。具体施工内容根据施工现场确定,面积实测为准。

1.2本次劳务比选范围:根据现场实际绘制施工图、施工图所示的装饰装修施工及材料采购(待施工设计资料齐备后,发包方可进行合理调整)工作范围,中选劳务班组承担甲供材以外施工内容。

  1. 甲供材料: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砼。
  2. 比选申请人需根据施工内容报出对应的下浮比例。

4工期要求:按照比选人的实际要求完成。(工期:30日历天)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可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可提供承诺函)。

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9、须具有清单所示内容的劳务资质。(中选后发现不具备相应资质将取消中选资格,同时造成的相关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429日13时至20205月7日17时到自贸区17区2层二排72-97号__免费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人做台账登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收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58日9时30分,地点为自贸区17区2层二排龙驰建筑

本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龙驰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_____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

地 址:______自贸区17区2层二排龙驰建筑______

联系人:______龚先生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0830-3152909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