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第一章比选邀请第一条比选项目概况第3条项目内容第(2)条内容“比选申请人需根据施工内容报出对应的比选单价,合价。”
现更正为:删除此条内容。
2、原第一章比选邀请第二条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劳务施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现更正为:删除“须具备劳务施工资质”。
请知悉!
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