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
2024年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补遗01号
日期:2024-11-12 10:39

2024年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标段名称)补遗内容如下:

1.招标人由原:“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修改为:“泸州市龙驰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系统原因导致招标人名称在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内无法修改,为了不影响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使用任一名称均有效且认可。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2024111210:30”调整为:“2024111809:30”。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原:“2024 111118:30”调整为:“2024 111718:30”。

4.招标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以本次补遗为准。

5.本次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人:泸州市龙驰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函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12  

 

 

泸州市龙驰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2024年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龙马潭区特兴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标段名称)补遗01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20241112日的银行电子保

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