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拟对 2019至2020年单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一)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进行比选。
1、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兴龙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2019至2020年单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一)
3、建设规模及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141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本次比选采用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
4、项目信息:道路主线全长约3.3公里,主要为加宽硬化原有混凝土路面至6.5米,并优化线性;支线长约2.4公里,硬化原有泥结石路面至3.5-4.5米。
酬金计取方式:
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基本费+效益审核费。其中竣工结算审计基本费以送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法计取。
1.具体计算标准为:送审结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送审金额的1.5‰计算;送审结算金额在100-500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送审结算金额的1.44‰计算;送审结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送审结算金额的1.38‰计算;送审结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送审结算金额的1.32‰计算;送审结算金额在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项目,基本审核费按送审结算金额的1.2‰计算;送审结算金额大于1亿元的项目,基本审计费按送审结算金额的1.05‰。
2.效益审计费,甲方按项目工程造价审减额的3%支付给乙方,但效益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合计金额不足2400元,按2400元计算。
4、比选范围:办理竣工结算审计。
5、服务期限:在委托人提供必要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计并出具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具有法定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集团商业楼2楼72-97号招标采购部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9时 30 分,地点为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集团商业楼2楼72-97号开标评标室。
五、本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龙驰集团官网(/)上发布。
六、比选文件份数及封装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封套须密封。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泸州兴龙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集团商业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5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