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拟对龙马潭区陶然路配套设施(陶然路江韵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室外总坪及附属工程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进行比选。
1、比选人(项目业主):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马潭区陶然路配套设施(陶然路江韵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室外总坪及附属工程分包项目
3、项目内容
本次比选旨在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具体采购如下:
施工图纸设计室外附属工程部分内容(包工包辅料,具体包工包料范围详见“合同草案”第二条约定内容。
4、江韵幼儿园所有室外附属工程(包工包辅料)全部工作内容,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包含范围内所有资料)。
5、工期要求:按照比选人的实际要求完成。(工期:60日历天)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劳务施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可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可提供承诺函)。
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9、须具有清单所示内容的劳务分包资质。(中选后发现不具备相应资质将取消中选资格,同时造成的相关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3月6日9时至2020年3月10日17时到自贸区17区2层二排72-97号__免费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人做台账登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收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11时00分,地点为自贸区17区2层二排龙驰建筑。
五、本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龙驰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_____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
地 址:______自贸区17区2层二排龙驰建筑______
联系人:______刘先生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0830-3152909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