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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比选文件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7.最高限价: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零捌佰玖拾元肆角叁分;小写金额:430890.43元(含税价,税率13%)”变更为“7.最高限价: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肆佰零玖元贰角柒分;小写金额:493409.27元(含税价,税率13%)”。
二、原比选文件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326号。”变更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二层326号。”
三、原比选文件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零捌佰玖拾元肆角叁分;小写金额:430890.43元(含税价,税率13%)。”变更为:“最高限价:大写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肆佰零玖元贰角柒分;小写金额:493409.27元(含税价,税率13%)。”
四、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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