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6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补遗01号
日期:2025-12-05 17:14

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12109:30”修改为“2026269:3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512918:30”修改为“20262518:30”

3.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以下简称保函或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保函或保单中的开标日期(2025121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5.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泸州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鼎泰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125日    

 

附件:

泸州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州市龙马潭区粮油仓储项目标段补遗01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51210日的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