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泸州龙马潭区农村路网提档建设项目-龙马潭区沱江沿线配套工程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0 18:13

泸州龙马潭区农村路网提档建设项目-龙马潭区沱江沿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龙马潭区农村路网提档建设项目-龙马潭区沱江沿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10-510504-04-01-994777】FGQB-03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0-510504-04-01-994777】FGQB-03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马潭区安宁街道、胡市镇沱江沿线道路周边;        

总投资:1200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标段:设计标段        

项目概况:项目暂定设计规模如下:消费场景打造用地面积约67532㎡,建筑面积约9800㎡;步行道及骑游道长度约16公里,用地面积约12000㎡;道路沿路景观筑物用地面积约3200㎡,现状环境整治提升各类景观设施用地面积约800000㎡;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含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配合招标人编制清单和控制价、施工期间设计配合及二次深化设计阶段、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1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13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二楼B区5街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830-317029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机场路146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830-265828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