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补遗01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1.原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3项最高限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以当月基础价格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更正为“采用下浮比例报价,以当月基础价格下浮0%作为最高限价”。
2.原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3项最高限价中的注“4.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比选申请。(如:下浮0%、下浮-5%或下浮5%的为无效比选申请)”。更正为“4.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比选申请。(如:下浮-2%的为无效比选申请)”。
3.其余内容不变。
比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文汇幼儿园
比选代理机构: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