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新能源停车场建设-安宁停车场及综合大楼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对泸州市龙马潭区新能源停车场建设-安宁停车场及综合大楼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作以下更正:
一、第一章比选公告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中“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更正为:“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①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分公司参与比选,提供分公司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
二、第一章比选公告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中“8.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具有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保险业务的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
更正为:“8.供应商或其所属总公司具有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保险业务的许可证;(提供相关复印件)”
三、其余内容不变。
比选人: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