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0日
龙马潭区垃圾分类及收转运系统项目劳务分包比选公告
日期:2023-03-07 11:57

比选公告

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拟对 龙马潭区垃圾分类及收转运系统项目劳务分包 进行 公开比选 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公司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LCJZ2023-023

二、比选项目:龙马潭区垃圾分类及收转运系统项目劳务分包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比选预算:6678162.14元(大写:陆佰陆拾柒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壹角肆分)

五、比选项目概况

龙马潭区垃圾分类及收转运系统项目,环卫后勤保障基地位于龙马潭区希望大道延长线东侧,占地面积约 20 亩,设计方案规划总建筑面积 8160 ㎡,其中修建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主体站站房 6936 ㎡,包含分拣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停车位 20 个,总平附属管网、绿化、边坡、挡墙等建设内容。现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龙马潭区垃圾分类及收转运系统项目拟采购一名比选申请人对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质量符合国家及比选人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3.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0308日至0310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线获取比选文件

在线报名要求将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1个清晰可辨PDF文档发送至邮箱252228495@qq.com

注:(1)邮件主题(或标题)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

2)邮件正文内容需单独写明可编辑的比选申请人全称、经办人姓名、电话、接收文件邮箱。

3)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不接受彩色打印资料。

4)比选申请人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超过12小时若没有收到比选文件,应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

5)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允许转让)。

、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0311143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九、比选地点: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68号1栋3楼开标室)

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龙驰集团官网(http://www.lzlcgroup.com/)上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人: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实业集团商业楼2楼A3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830-631418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兴华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68号1栋3楼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8349999075

 

 

 


附件: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报名时间

2023

报名单位名称

(加盖鲜章)

 

所投包号

 

报名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接收文件邮箱

 

备注:

1、请认真填写并核对以上所有信息,如因自身填写错误(如电话号、邮箱号等填写错误)或关、停机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我司概不负责。

2、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报名单位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且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后非我司原因不支持退还报名资料、报名费用(若有)。

3、接收文件邮箱将作为本次项目一切相关文件的唯一授权邮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补遗文件、质疑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