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方舱隔离点、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吉甫大道北侧
总投资:1.21亿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方舱隔离房间(2层)共300间,能转换成方舱医院的房间200间(1层,每间3张床位共600张床位),以及配套用房和污水处理设施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PTLqAW_OffMWaRZ1DgujA
提取码:4ug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一段68号3幢3-60号
联系人:任芳
联系电话:19182405220
环评单位: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酒城大道三段金融中心16号楼6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8102600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