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比选申请人:
罗汉幼儿园项目新建工程室外总坪及附属工程劳务分包采购(第三次)比选文件,现作以下修改:
原比选公告二第8条: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现调整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其余不变。
请知悉。
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