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2.2投标文件份数“1、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3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2份); 2、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2份);3、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质)1 份;4、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 份。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修改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套(U盘)单独包装。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泸州市瑞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