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3日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枣子社区至胡市镇金山村段道路建设项目(下穿渝昆高铁段)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日期:2023-08-29 16:31

龙马潭区安宁街道枣子社区至胡市镇金山村段道路建设项目(下穿渝昆高铁段)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龙发改行审[2023] 11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胡市镇、安宁街道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作为龙马潭区安宁街道枣子社区至胡市镇金山村段道路建设项目的先期开工段,下穿渝昆高铁沱江特大桥37#墩和38#墩之间,设计全长140m,设计速度30km/h,双向四车道,基宽度15.0m,车道宽度为3.25m×4。

    2.4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10

    2.5 项目总投资:  17864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7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3.3.1本项目拟配备不少于3人。

3.3.2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3.3.3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至少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3.3.4以上人员至少2人须具有全过程咨询师资格(附人社部相关网络截图)(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6.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递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函、有关资料、澄清等)且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3.6.2 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

3.6.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执行

3.6.4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网页截图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3.6.5专家评审费(如有)由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专家评审费由比选人垫付,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比选人一次性支付全部专家评审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830800分至2023948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2023830800分至2023948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址:    /     

   编:          

人:罗女士

   话:0830-3170292

   真:           

 

               2023  8  29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