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高中及教育发展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一标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段名称)补遗内容如下:
1、由于系统问题,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无法填写文字,故将招标公告2.3 设计服务期限更改为“90日历天”,招标文件第二章1.3.2 勘察设计服务期更改为“90日历天”。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6月27日09时30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6月26日18:30。
4、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 年06月19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5、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承诺函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3 年06月 19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