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智能都市公交停车场项目-石洞首末站及综合大楼(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年05月11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2、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
附件:
承诺函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市智能都市公交停车场项目-石洞首末站及综合大楼(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补遗文件02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3年05月11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直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