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其他主要人员中“安全负责人:配备一名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2分”。
现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安全负责人:配备一名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得2分”评审内容。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中“施工组织设计:18.0分;项目管理机构:12.0分。”
现更正为“施工组织设计:20.0分;项目管理机构:10.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中“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得 2-1.5分,比较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得 1.5-1分,一般得1-0分,未提供得 0 分。”
现更正为“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根据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得 4-3分,比较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得 3-2分,一般得2-1分,未提供得 0 分”
4、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2023-04-26 18:30时前到达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
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2023-5-09 18:30时前到达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
5、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04月27日09时30分。
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
6、本项目基本预备费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