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江韵学校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审核比选公告
日期:2022-08-17 17:50
  • 比选公告

比选人拟对泸州市龙马潭区江韵学校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进行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泸州市龙马潭区江韵学校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结算审核

3、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997 m2(约19.5亩),总建筑面积100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93.6 m2,包括:教学楼6504.84 m2、食堂综合楼3188.76 m2、学校运动场4050 m2 (其中包括200m运动场一个,面积为3900 m2、羽毛球场3个,面积为150 m2),容积率0.87,同时配套绿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

4、比选范围: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全部工作。

5、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

6、比选编号:LCJZ2022-039 。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8、 近3年2019年8月1日至今已完成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三、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线下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年 8 月 18日至2022年8月24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508领取比选文件。

  1. 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年 8 月18 日至2022年8月24,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53522403@qq.com

    领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注:1.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24小时内若没有收到比选文件,应主动联系比选人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比选文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 26 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16号楼1007开评标室

    五、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龙驰集团官网(http://www.lzlcgroup.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泸州市龙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龙驰实业集团商业楼4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830-631418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508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8-85236646

     

          1.  

附件: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报名时间

2022年 月 日

报名单位名称

(加盖鲜章)

 

所投包号

(注:若项目分包则需要填写;若无则不填)

报名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接收文件邮箱

 

备注:1、请认真填写并核对以上所有信息,如因自身填写错误(如电话号、邮箱号等填写错误)或关、停机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我司概不负责。

2、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报名单位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且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后非我司原因不支持退还报名资料、报名费用(若有)。

 

注(报名描述):本项目报名方式有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报名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加盖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报名将加盖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53522403@qq.com

附件: